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 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

各乡镇人民政府、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清明将至,为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祭扫人员的流动和聚集,避免交叉感染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,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》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安全文明祭祀。3月28日至4月12日期间,南山公墓、西山福地经营性公墓、西山城市公益性公墓暂停现场祭扫活动;安葬墓穴较少、人员集聚密度不高的历史埋葬点和农村公益性墓地(骨灰堂),实行错时错峰祭扫,所有祭扫人员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,确保祭扫安全有序;倡导不聚集祭扫、不上山祭扫,主动劝导县外人员不返乡祭扫,继续落实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防控措施,抓实抓细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;倡导厚生薄死、厚养薄葬文明新风,提倡通过网络祭扫、诵读经典、书写寄语、居家追思等现代文明的祭祀方式寄托哀思,弘扬追思先贤、孝亲感恩、慎终追远等优秀传统文化。

二、强化安全保障。各乡镇、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,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,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,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工作。要进一步强化山林、公墓管理,依法有序开展禁止焚烧纸钱、禁止燃放鞭炮、禁止使用塑料祭祀品等“三禁”工作,坚决制止违反规定的祭扫活动。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应急值守制度,制定应急预案,加强巡查巡逻,严防火灾、踩踏、交通事故发生。

三、加强宣传引导。各乡镇、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,及时广泛、科学规范发布文明祭扫信息,引导市民由“重形”向“重情”的祭扫方式转变,大力推行安全、低碳、绿色祭扫,形成文明节俭祭扫、绿色低碳祭扫、网络追思祭扫的氛围,推动移风易俗。

四、倡导示范带头。倡导党员干部、单位职工要严格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、县有关疫情防控和安全祭扫的有关要求,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人员的教育和引导,自觉遵守清明祭扫“三禁”规定,带头实施绿色、文明、低碳祭扫。

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

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

2020年3月25日

抄送:县委、县人大、县政府、县政协、县纪委办公室,县人武部政工科

抄报:县四套班子领导

都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    2020年3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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